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
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
法〉情况
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5月27日营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意见,认真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努力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整改力度,尽快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的各种隐患,积极创造条件,实现食品质量检测资源整合,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跟踪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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