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 2009 年工作要点
2009 年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促进营口大发展快发展的关键之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紧紧围绕全市“树信心、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抓民生、促和谐”的目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新局面。
一、监督工作
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监督法》的要求,积极探索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切实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
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常委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工业(包括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报告、关于我市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大辽河(营口段)支流治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专利法》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将听取市政府关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高新区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民族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情况的报告等。
跟踪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环保法》、《环评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及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审议意见、关于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情况审议意见、关于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等。
2、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活动。 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常委会将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检查;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年”开展情况、为民“五大工程十件实事”建设情况、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饮用水安全情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地经济发展情况、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情况以及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进行视察;参与辽宁中部城市群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
3、加强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工作。 常委会议将听取和审议 2008 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 2008 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 ;听取和审议关于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我市 2009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加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
4、加强司法工作监督。 常委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三项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将听取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仲裁法》工作情况的报告等。继续做好“旁听庭审”工作。
5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监督法》的要求,按照《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6、做好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工作。 加大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依法办理信访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7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制度,依法审议任免提请的人事事项,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工作。
二、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
紧紧抓住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重大事项,依照《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及时进行审议,作出决议、决定,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三、代表工作
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 、加强代表小组活动指导工作。 指导市人大代表小组围绕“项目建设年”活动,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选好题目,开展活动。积极探索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的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
2 、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和履职渠道。 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向代表发布常委会工作信息的渠道、形式和相关制度。继续实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接待代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坚持邀请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全市综合性会议及有关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指导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工作。
3 、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常委会议将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作出代表议案的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适时听取市政府关于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继续坚持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常委会将检查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听取有关机关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报告。
4 、加强代表履职的激励、制约和监督工作。 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根据代表履职的实际情况,结合全市中心工作,搞好专题培训。开展评选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常委会将作出表彰决定。根据《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述职办法》的规定,指导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代表意识。
5 、加强对乡镇人大和人大街工委工作指导 。深入乡镇人大和人大街工委了解情况,适时举办乡镇人大和人大街工委工作培训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
四、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
1 、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好《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机关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2 、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强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3 、切实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制度,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围绕全市的工作大局和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实效,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4 、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制度建设。根据《监督法》的规定,修订《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保证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5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完善人大会议、人大工作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
6 、加强与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适时召开市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
附:
表一: 2009 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表
表二: 2009 年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项议题安排表
表三: 2009 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安排表
|